关于举办“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9-10浏览次数:3257

关于举办“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的通知:

为培养大学生向真、向善、向上的高尚情怀,丰富“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活动与形式,给大学生DV爱好者提供艺术创新、艺术交流的平台,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江苏省首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作品内容、形式及创作主体

1.    作品内容要求反映大学校园生活,以大学校园里发生的健康向上的故事为艺术创作的源头,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2.    作品应为原创剧情片,版权无争议,每部DV作品的长度为10分钟以内。

3.    作品应由高校在校学生或教师创作完成。

二、 作品的技术要求

1.    音频要求:最大值不超过-10dBFS(通常节目电平在-20dBFS),语言电平最大值不超过-9dBFS

2.    视频制作要求:参赛作品存储介质应为DVD数据光盘(720*576/625线/PAL制式/位速率6000kps以上,MPEG2格式数据)两份,参赛作品获奖后,再根据主办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录像带或硬盘视频数据。成片节目前留20秒彩条、10秒蓝底,节目后留10秒蓝底。

三、 奖励与展演

1.    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2.    部分优秀作品将入选“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集(光碟),在全省各高校中进行展演。

四、 活动日程及相关安排

1.    报送作品时间:20101110日截止(学校报送省)。

2.    报送作品地点:江苏省高校艺术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南京大学田家炳艺术楼二楼,联系人:黄正明02583686200,邮编:210093

3.    评审时间:201011月底。

4.    颁奖及展演时间:省教育厅将于20113月举行首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颁奖仪式。

五、 工作要求

1.    为充分展示师生的精神风貌与创作水平,请各高校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宣传,以院、系为单位广泛发动师生参与。

2.    各高校要举办校级“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并在学校比赛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作品13个报送参加省级大赛。

六、预报名注意事项(装饰学院)

1.确定作品主题,填写剧情基本设计(100字)——9月16日前;

2.设计制作方案初稿——9月18日前;

3.学院对好的主题作品及方案进行初选,提供相关建议和支持;

4.所需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学工办。

附件:江苏省首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展演活动参赛作品报名表(可下载)

报名表.doc

报送单位:                         (盖章)

作品名称

 

制作时间

 

 

 

制作人姓名

 

职务

 

编剧

 

导演

 

摄像

 

录音

 

配乐

 

剪辑

 

配音

 

主演

 

指导教师

 

片长

 

剧情简介(不超过100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