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党校字[2010]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根据学校党委2010年度工作计划和党校本学期工作安排,兹定于2010年11月举办我校第三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主要是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已经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经过各二级学院分党校初期培训和培养考察、有一定群众基础,已经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优秀大学生。
二、培训学习参考内容:
1、新编《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柯益群等主编;
2、《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
4、中国共产党党史;
5、时事政治学习(创先争优活动、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
三、培训和考试办法:1、本期培训由学校党校统一订购教材、统一出题、统一安排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放结业证书。
2、具体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教学计划、教学任务等由各分党校负责确定和完成,并在开班前将学员名单、教学计划报送院党校(总支盖章有效)。
3、各分党校的培训班要在
4、请参加各分党校培训班的学员在开班之前,以分党校为单位统一到财务处缴教材费(6元/人),凭财务处收据到办公楼209室领取培训教材。
联系人:办公楼209室
四、培训要求:
1、各分党校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确定参加培训班学员的人数及名单,并加强教学管理。
2、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要遵守培训班的纪律,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迟到、早退。凡缺课超过2学时者均属于未完成培训班的学习任务,不得参加考试,不予评定成绩。无故旷课者,取消本次成绩和下一次参加培训的资格。
4、培训结束前,全体学员须参加由党校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闭卷)。学习结束后,学员须及时向所在党总支递交一篇学习体会(思想汇报)。
5、培训班结束时,各学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分别交到院党校和所在党总支备案。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党 校
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