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课程考试考核方法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1-02浏览次数:1730

关于改革课程考试考核方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示范高职建设和教学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深化我院课程考试考核改革,科学合理测评学生学习效果,全面考查学生的应用能力,着重体现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力,积极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关于改革课程考试考核方法的实施意见》。现将《关于改革课程考试考核方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具体内容见:关于改革课程考试考核方法的实施意见(试行)

  此通知。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0113

附件:

 
关于改革课程考试考核方法的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示范高职建设和教学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深化我院课程考试考核改革,科学合理测评学生学习效果,全面考查学生的应用能力,着重体现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力,积极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考试考核改革的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增强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考试考核的改革以有利于学生运用知识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推动教师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有利于学生学习方法的改变为指导思想,通过考试考核的改革使教学工作的重点真正落实到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自身素质的提高。
  二、基本要求
  1.考试考核的改革要以课程教学目标为根本依据,结合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科学设计课程考核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采用的手段,便于全面检测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行为和学习成果。
  2.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积极探索适合本课程的考核方式,提倡采用综合测试、应用答辩、设计答辩、写论文、调研报告、开卷考试、口试、听力测试、现场技能操作、上机操作、实验测试、产品设计制作、作品制作、艺术作品、竞赛等形式与日常表现结合起来的考核方式,力争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全面检测考核,讲究实际效果。
  3.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学生上课考勤、回答问题等列入考核范围,并在考核分数中占相应比例。
  4.重视考核后信息的分析、处理和意见反馈。任课教师要对考核后的结果及时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考核效果与提高考核水平。
  5.新的考核方式需经二级学院(部)审核后上报教务处批准并备案。
  三、课程考试考核方式的选择参考
  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情况,选择适合本课程的要求与特点,且能能充分全面衡量和检验出学生的整体水平与能力的考核方式。参考考核方式如下:
  1.公共基础课:可以采用传统试卷考核的方式,语言类课程可以采用口试、听力测试与平时学习情况、个人表现等结合起来的考试方式。也可创新其他方式进行考核。
  2.实践课程:可以选择采取现场技能操作、上机操作、设计答辩、实验测试、作品制作、产品制作、艺术作品、竞赛形式等方式,或者采取理论测验与上述操作结合起来的方式,或者实际操作与平时学习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的考核方式。
  3.工学结合课程:可以采用现场技能操作、产品制作、竞赛等形式,或者采用理论与实践技能结合,笔试与现场操作结合等考核方式。
  4.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可以采取顶岗考核答辩、毕业设计、毕业答辩、预就业考核等考核方式。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进行其他方式的改革试点。
  5.考查课:可采取试卷考核、大作业、小论文、调研报告、上机操作、现场技能操作、答辩、实验测试等方式与日常表现结合,或者笔试与口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6、选修课、公选课:可采取试卷考核、大作业、小论文、调研报告、上机操作、答辩、实验测试等方式与日常表现结合,或者笔试与口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四、具体实施程序
  计划进行课程考试考核改革的课程(指考试课程),授课教师需要填写《课程考试考核改革申请表》提出申请,不进行笔试的课程,要制定出详细的考核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课程的性质与特点、考核目的、考核内容、具体实施步骤、评分标准等,于20101130日前交教务处审批和备案。今后需改变考核方式的课程在考试前6周报申请表,经批准后实施。
  希望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专业的课程特点,系统规划改革课程考试考核方式,力争考核改革取得最佳效果。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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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课程考试考核改革申请表(适应考试课程)
附件2:《XXX》课程考试考核改革实施方案(非试卷考试课程:适应现场技能操作、产品制作、竞赛等形式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