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第一学期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院教学进程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时间定于13周进行,统考课程(见重修考试安排表)于13周的周六(11月27-28日)进行,其它重修课程的考试由上课教师指定考试时间(在第13周内完成)。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1.监考教师应按要求时间到教务处领取重修考试试卷,对因事不能监考者要向学院(部)院长请假,由系部安排其他教师监考,对无故不参加监考或迟到者,按教学事故处理。2.监考教师和考生应提前15分种到达指定的考场,考生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要求同一排考生间至少隔开两个座位,前后对齐),并出示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能参加考试。3.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持有关证明报教务处批准,否则按旷考处理。4.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如有违反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考试成绩要求考后三日内上交教务处(428室),试卷交二级学院存档。
以上规定请各系部认真传达至每位监考教师及考生,请全体监考教师和考生严格遵守。如有遗漏、差错请速到教务处查询。
课程 | 考试时间 | 考场 | 备注 |
实用英语1 | | 西D-203、204、104、202、102、103、201 | |
实用英语2 | | 西D-202 | |
英语12356 | | 西D-202、西D-203 | |
高等数学 | | 西D-202 | |
高等数学1 | | 西D-202、西D-203 | |
高等数学2 | | 西D-202 | |
计算机应用基础1、2 | | 西D-203 | |
注:
1、在校生的实用英语2的重修成绩以英语等级考试为依据。参加实用英语2重修考试的学生为已经毕业的学生。
2、具体考试地点及监考老师以下发至班级的考试安排表为依据。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