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按照《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教字[2006]06号)文件精神,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学习优秀的学生、提高我校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学校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与特长,集中精力学好自己喜爱专业。现对201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申请条件和转专业指标:
1、报名申请条件
我校2010级(高中)全日制学生,经过一学期的基础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且符合接收专业对转入学生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均可自愿申请转专业学习。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前 1/3 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按期末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并根据06号文件规定的8类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1)已学的各类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
(2)受过纪律处分的;
(3)欠学校书费、学费的;
(4)“艺术类与理工类”不能互转;
(5)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6)独立班级人数少于20人(等于)的。
(8)5年制、对口单招班级不进行转专业。
(9)其他特殊情况按学院06号文件执行。
2、转专业指标
教务处会同相关院(部),确定转专业名额,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平均每班允许转入名额1名。转出报名名额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平均每班2名掌握。
二、转专业考核程序
根据申请转入该专业人数按期末数学和英语两门考试成绩总和排序,若没有数学课程的由转入院(部)提出替换课程。转入院(部)根据转入指标和报名学生情况初步审核,教务处审定后报院领导批准。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
1、申请填报志愿
(1)
(2)
2、转专业考核录取公示
2月22-25日,教务处网上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3、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其他要求
1、转专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工作,保证转专业的公平、公正、公开,使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要把转专业通知传达到全体2010级学生。
2、在进行转专业期间,申请转专业学生要在原班级按时上课,如出现其他问题由学生自行负责,在批准转专业申请后按通知要求执行。
3、已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允许再转回原专业或其它专业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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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jwc201101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