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11-2学期学生重修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2-28浏览次数:2161

关于10-11-2学期学生重修报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院教学管理规定,每学期开学初第二周在网上重修课程报名。请各学院通知并督促需重修的学生按时在网上报名,未报名重修的学生成绩不予登录。重修课程要求:
  1、必修课、限选课不及格的课程,补考一次仍不及格的应重修;考试课成绩在40(不含40)分以下的课程不予补考,直接在下一个学期报名重修;
  2、任选课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可重选该课程,也可另选别的课程,以取得规定学分;
  3、因考试作弊、无故缺考或旷课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予补考,必须于下一个学期报名重修该课程。
  4、网上重修报名成功的同学,请及时与所在学院联系上课辅导及考试等事宜。
  5、各院部于第4周内汇总本院重修报名人数,并按排重修上课老师。本学期重修上课时间为第5---12周,第13周重修考试。第14周重修老师上报成绩。
  2011届毕业班学生的重修,以前所有学期未通过的课程,按正常手续重修报名。对10-11-1学期不合格课程补考后仍未过的课程由学生申请、所在学院院长同意后在各学院教学秘书处统计后统一到教务处重修报名。一个学期重修课程数最多四门(不包括公选课、体育、实践课程)。为避免滞后毕业,重修课程少于四门的尽量在本学期完成重修。
  非毕业班学生,应及时重修,避免留级。
  对往届未毕业学生(结业生)的重修报名,学生可自行上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网站上直接报名,未报名的学生重修成绩不予登录。
  此通知。
                                                        教务处
                                                        2011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