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3-11浏览次数:2192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今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将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开展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为贯彻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201035号)精神,经研究,学校将在校内开展艺术展演并组织师生参加省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提高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和艺术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一步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工作水平和教育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

二、工作组织

为了保证艺术展演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吴光林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方桐清、刘盛贤、孙世奎、孙政、张衡宇、耿庆春、黄立营、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

主任:张衡宇

成员:陈昕、汤雪峰、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

三、活动主题和内容

青春使命为主题。各项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公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优异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四类(活动细则见附件),其中: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

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五、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3月至4月)——各二级学院开展活动及集体项目参赛人员选拔阶段。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制订本学院活动方案,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发动学生广泛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可组织艺术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美术作品展等活动,让每个学生有机会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并评选出本学院优秀节目和艺术作品。

325前,各学院将评选出的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按本文附件中的相关比赛参赛细则的要求分别报名、推荐参加校级选拔。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确保向学校输送优秀人才和作品。330前,校团委完成参加省级比赛的作品选拔工作。

(二)第二阶段(4月至5月底)——参加省级比赛参赛节目(作品)编排、报名及参赛阶段。

(三)第三阶段(6月)——总结阶段。对本届艺术展演情况进行总结,将优秀的艺术作品和节目向全校师生展示。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密切配合。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加强对活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努力在学生中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更多的师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附件:

1.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声乐比赛参赛细则

2.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器乐比赛参赛细则

3.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舞蹈比赛参赛细则

4.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戏剧比赛参赛细则

5.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展实施细

6.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比实施细则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