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最”、“三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3-23浏览次数:2961

关于开展三最三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迎接建党90周年,推进全校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党史树理想信念、学典型树人生标杆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三最三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在教职工中评选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辅导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在学生中评选学习之星、服务之星和创新之星,让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汲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旭善

副组长:袁洪志、吴光林

  员:徐  勇、方桐清、周红霞、曾凡远、王献民、刘盛贤、李存健、孙世奎、张衡宇、张国田、沈士德 

三、评选条件及范围

参评三最的基本条件: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专兼职辅导员、学校机关和二级学院以及后勤教辅等管理服务岗位人员;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人格魅力;有较高专业水平,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尊重关爱学生,热心为学生服务,深受学生爱戴。

参评三星的基本条件:全日制普通在校大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学习方面、服务同学服务社会方面、创新成果方面成绩突出,校内外有较大影响,原则上应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本次评选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6名,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3名,大学生最喜爱的管理服务人员”3名;大学生学习之星”6名,大学生服务之星”6名,大学生创新之星”6名。

三最评选具体事宜由组织部负责,三星评选具体事宜由团委另行安排。

四、评选程序

1、基层党组织申报(4月初)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其中最喜爱的教师推荐6人,最喜爱的辅导员推荐4人,最喜爱的管理服务人员推荐4人。所有推荐人选不得兼报,本单位每类限报2人。

2、民主投票评选(4月上旬)

根据推荐排名情况,组织民主投票评选出初步人选。

3、评选领导小组审定(4月中旬)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步人选审查。

4、全校公示(4月中下旬)

初步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表彰与宣传(4月下旬)

根据公示情况,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最终人选,并进行表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身边的典型。同时从六类人物中选取2名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

五、工作要求

凡申报参加三最三星评选的,由所在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填写申报表 (详见附件1-6);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能充分体现申报者的先进性,事迹要简明扼要,曾获表彰奖励的名称要准确无误。请各单位将有关推荐材料于48日前报送组织部。(联系电话:83889011;电子邮件:zzb@xzcat.edu.cn)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三最三星推荐工作,推出优秀,选出典型。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三最三星先进事迹,营造学最赶星的良好氛围,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喜迎建党90周年。

附件:

1“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申报表.doc

2“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申报表.doc

3“大学生最喜爱的管理服务人员”申报表.doc

4“大学生学习之星”申报表.doc

5“大学生服务之星”申报表.doc

6“大学生创新之星”申报表.doc 

 

中共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