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厅将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在“十一五”立项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立项机制,增加项目数量,加大支持力度,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就实施2011年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2011年遴选确立训练计划立项项目3010项(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普通本科1600项,民办独立学院400项,高职高专1010项。
二、资助对象
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三、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训练项目请勿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选题范围与立项要求详见苏教高〔2007〕5号文件的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四、申报要求
1.推荐名额
参照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数分配推荐名额。学校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2.申报材料
(1)“十一五”期间学校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情况总结报告(包括省级、校级创新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与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
(3)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学校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一式一份);
(4)学校联系人信息表(一式一份);
(5)学校推荐项目一览表(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本。
3.申报时间与方式
请各高校对申报项目预先进行校内评审、公示,并择优排序后于2011年6月7日至10日报至我厅高教处。报送地点:江苏省教育厅办公楼1519房间。联系人:魏永军;联系电话:025-83335158;电子邮箱:jsgjwyj@126.com。
五、其他事项
我厅拟于下半年举办首届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成果展示会暨大学生创新论坛,从各校选送的参展项目中评选优秀成果给予表彰奖励。各高校组织参展及获奖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指标分配的参考因素(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各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实践创新训练成果展示交流网站,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为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活动提供坚实保障,确保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附件:1.学校推荐名额
2.相关表格样式(请上网下载)
3.专业门类目录(请上网下载)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