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教师“一师一企”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6-30浏览次数:1823

关于实施教师一师一企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党政工作要点》(徐建院委〔2011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各二级学院和各专业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各专业(群)重点建设紧密型合作企业,经学校研究,实施教师一师一企计划。为了加强对一师一企的组织管理,充分保障该计划的贯彻落实,并取得实质成效,现将一师一企计划的考核要求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209名教师参与实施一师一企计划,涉及220个企业(见附件1)。

二、考核项目

1.学生实习人数及实习时间情况;

2.学生在该企业的就业情况;

3.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情况;

4.聘请企业兼职教师为学生上课情况;

5.教师下现场挂职锻炼情况;

6.企业为学院赞助情况;

7.其他合作情况。

二、考核程序

1.参加一师一企计划教师每年要填写一师一企考核表,并在年终考核总结中有该项内容。

2.各二级学院每年开展一次教师一师一企计划情况的评比,优秀比例为10%

3.学校每两年开展一次教师一师一企计划情况的评比,优秀比例控制在6%。评比标准按照《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举办校级教学竞赛的管理规定(试行)》(徐建院教〔201110号)执行。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把专业教师实施一师一企的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和评先评优之中。

1.教师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把一师一企实施情况汇报,在量化考核中要占一定比例。

2.职称评定中,没有参加一师一企计划的专业教师,原则上不能晋升中级以上的职称。

3.在评先评优中,参加一师一企计划的专业教师优先考虑。

四、经费支出

  一师一企计划经费从教师下现场实际费支出,具体执行《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规定》。

五、几点要求

1.实施一师一企的教师要保持与企业的联系,充分利用假期、学生实习等时间,到企业进行学习调研,开展深度合作。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一师一企计划的过程管理,掌握每位教师与企业合作情况,及时调度和调整不适应合作的企业和教师,保证一师一企计划的顺利实施。

3.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教师实施一师一企计划的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不断总结经验,以期形成特色的校企合作新模式。

 

附件:1教师实施“一师一企” 计划名单.doc

2教师实施“一师一企” 计划名单.doc 

 

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