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在职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岗位及学历条件:教师岗位,全日制本科或具有硕士学位。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培训合格。
4、教学任务要求:
近一年有教学任务书(提供由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任务书)。
5、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汉语言文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岗前培训要求:
申请者应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7、身体健康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报名要求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填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册》(见附件3)。
2、各单位将申请人员名册汇总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
四、时间安排
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 | 2011年8月22-23日 | 确定工作日程 | 人事处 |
2 | 2011年8月23-24日 | 工作布置 | 下发通知。 申请人员报名 |
3 | 2011年9月1-5日 | 各单位汇总报名,并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交汇总表至人事处 | |
4 | 2011年9月11-19日 | 申请人网上申报, | 网上申报(登陆www.jszg.edu.cn) |
5 | 2011年9月20-28日 | 体检、思想品德鉴定 报送申报材料至人事处 | |
6 | 2011年10月3-7日 | 专家审查 |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
7 | 2011年10月7-9日 | 公示结果 | 人事处网站 |
8 | 2011年10月9-13日 | 网报现场确认 | 人事处 |
9 | 2011年10月中下旬 | 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 人事处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附 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3.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4.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样表)
附 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人〔2011〕7号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今年秋季我省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二、 时间安排
1.
2.
3.
4.10月中下旬,集中上报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精神,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我省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2. 受委托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测试标准、办法和规定的程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各受委托高校要做好现场确认的部署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协助申请人在现场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工作。严禁随意修改申请人信息,未经审核不得签署意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须与材料集中上报时人员名单一致。受委托高校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系统,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保系统安全。
3. 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材料一经集中上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也不再补报,均直接认定为不合格,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4. 为推进网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请各受委托高校于
5. 为加强各高校间的联系,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制作新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讯录。请各受委托高校于
四、联系方式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址:www.jste.org.cn或www.jste.net.cn)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130信箱
联系电话(传真):025-83239421(政策咨询)
025-83758179(技术咨询)
电子邮箱:jsjszg@126.com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认定 通知 |
抄送: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
附件2: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一、工作流程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 (www.jste.org.cn 或 www.jste.net.cn),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受委托高校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
(注意:9月20号后网报系统关闭,不再进行补报名。)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如果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只点击“保存”,不点击“提交”,则无法成功报名,也难以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或所在学校其他负责教师资格工作的部门);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页,并按封面页所列目录提供材料;
4. 现场确认时,各高校有关负责部门将认定封面页粘贴在档案袋外部,当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还原件并在验核情况栏打“√”,依规定可以免于提供材料的请注“免”。
附件3: 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还需提供印有“师范”或“教育”字样的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8.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非师范专业申请人须提供教授、副教授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拟聘教授、副教授的须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及其所在高校的拟聘证明;
9. 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0. 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11. 民办高校教师需提供学校颁发的聘书及与学校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12.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已聘(拟聘)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
13.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均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审查验证。通过检验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
二、表格的填写要求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1)“工作单位”填写任教高校及所在部门的全称;
(2)“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出生日期”格式为19XX年XX月XX日,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5)“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6)“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7)“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8)“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
(9)“本人简历”应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9)“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对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10)“身体和健康状况”栏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11)“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12)“普通话水平”一栏,除填写测试等级(如“二级甲等”)外,符合申报条件者还需写上“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
(13)“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高校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14)“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一项,由高校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校所有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师范和非师范教育类)进行评议,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加盖委员会印章及学校公章;
(1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两项由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填写;
(16)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填写在备注栏。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在学校直属系(部)工作的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名义填写,在二级学院工作的可以二级学院党组织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格式要求
(一)申请表格式
申请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每份申请表共2张纸,用订书钉装订牢固。
(二)照片要求
提交的纸质照片应为同底版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单色背景,照片下方有效部位加印本人身份证号码。
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与纸质照片相一致,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文件拓展名只能为JPG。(注意:申请人提交的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照片相一致。照片图像必须清晰,由专业照相馆拍摄、冲印。不得使用艺术照、生活照、自拍照、翻拍照等,不得使用大头贴。)
(三)复印件格式
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四、各高校材料整理要求
1. 各高校有关负责部门需对本校全部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编号,并标注在材料袋和每份申请表的右上角。编号由年度代码(今年的年度代码为“
2. 核查复印件信息是否经过核验,复印是否规范。
3. 检查提交照片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粘贴在指定位置。
4. 材料排放顺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师范类本科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4)归国人员需提供的学历鉴定证明复印件;
(5)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要求医院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明确的体检结论);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及“两学”免测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9)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1年内教学任务书(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0)民办高校教师需提供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11)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2)相片粘贴页;
(13)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3. 装订要求:将以上所列材料的第(2)至(13)项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二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附件4: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编 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任教学科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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