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8-24浏览次数:1753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02011学年,全校广大教职员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校党委、校行政总体部署,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产业等各项工作中积极努力,争做贡献。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振奋精神、鼓舞士气,更好地促进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第二十七个教师节期间,对本学年度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评先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先工作的总体部署。

  任:吴光林

副主任:季翔、任留钦、张登宏、沈士德

  员:方桐清、王献民、孙世奎、刘盛贤、张国田、周红霞、徐 勇、曾凡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学校评先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张国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先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成立评先工作小组。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牵头,行政及工会领导参加,分别由五至七人组成评先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学年度评先工作。

二、先进荣誉称号

1、优秀教师;

2、优秀教育工作者;

3、优秀辅导员;

4、优秀兼职教师。

三、先进个人指标数量(比例)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所辖在册教职工(含大集体及人事代理职工)人数6%(四舍五入)的比例进行评选(各单位具体指标参见附表)。其中,优秀辅导员按照辅导员总数的8%进行评选(指标见附表)。优秀兼职教师全校评3-5人。

四、评先方法、步骤及要求

1、由各基层评先工作小组集体把关,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认真对照院党字〔200688号文件,严格按照比例数额要求,自下而上民主推选。

2、优秀教师在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中评定,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机关、教辅、后勤及校产等年度考核优秀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当中评选。

3、优秀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处按有关要求负责评选,专职辅导员优秀比例要高于兼职辅导员。

4、基层评先工作小组推荐的优秀个人报校评先工作委员会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批准。

5、优秀兼职教师按附表条件(暂行)推荐,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审核评选。

五、时间安排

各基层评先工作小组务必在91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名单报到人事处。

六、奖励

凡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学校将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人数

指标

1

建筑工程技术学院党总支

33

2

2

建筑设备工程学院党总支

22

1

3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党总支

31

2

4

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党总支

30

2

5

建筑设计学院党总支(含设计院)

29

2

6

市政工程学院党总支

31

2

7

矿业工程学院党总支

18

1

8

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41

3

9

信息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34

2

10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39

3

11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

25

2

12

思政党支部

14

1

13

基础党总支

59

4

14

体育党支部

17

1

15

机关党总支(含离退办)

116

7

16

教务党总支

31

2

17

实训党支部

26

2

18

图书党支部

20

1

19

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

7

1

20

后勤集团党总支

54

3

21

产业党支部

20

1

22

政治辅导员

218

17

 

   

 

62

 

 

优 秀 兼 职 教 师 推 荐 表

兼职教师

姓名

职称/所在企业

专题报告(次)

授课班级(折算学时数)

校内授课或指导实习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学时(周数)

(折算学时数)

校外指导实习

班级、人数、周数

(折算学时数)

学生评价

其他

 

 

 

 

 

 

 

 

 

 

 

 

 

 

 

 

 

 

 

 

 

 

注:①兼职教师应为现任在聘的;

②兼职教师在聘至少2年以上聘期;

③学生评价由推荐单位组织现授课班级学生测评,评价结果以优、称职、不称职百分比统计。

推荐单位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