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科技和人文社科统计工作暨我院2011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12-20浏览次数:1776

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科技和人文社科统计工作暨我院2011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二级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科技和人文社科统计工作即我院2011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我院今年的科技工作情况,同时对各二级单位本年度科研工作进行考核和对教职工个人本年度科研业绩考核等的主要依据。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及时准确登记各方面的科研工作和成果信息,由各二级单位汇总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2011年教育部科技统计的内容和要求

   12011年度我院科技统计年报范围:

      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备工程学院、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建筑设计学院、市政工程学院、信息电子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矿业工程学院、基础部(数学和计算机教研室)、继续教育学院、节能中心、安全研究中心、党办、院办、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科技与产业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实验实训部、教学质量考核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学报编辑部、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图书馆、钢结构研究所、安全工程与技术研究所、地质研究所、计算机研究所、机电技术应用研究所。

   2、统计要求:

    ① 各二级单位可在本通知中下载相关统计报表(附件一)和统计工作文件(附件二)按要求进行填写。附件一中的表3仅由节能中心、安全减灾中心、钢结构研究所、安全工程与技术研究所、地质研究所、计算机研究所、机电技术应用研究所填写,附件一中的表10仅由学报编辑部填写。党办、院办、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科技与产业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实验实训部、教学质量考核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学报编辑部、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图书馆等部门仅统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具有大学本科以下学历的科级以上人员。

    ② 各有关院属二级单位及部门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应保证本部门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所填报表的电子文档于2012110前发送至科技与产业处邮箱:kjcyc@xzcat.edu.cn

二、关于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统计

   12011年度我院社会科学研究统计年报范围有以下系部及部门: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思政部、经济管理学院、体育部、基础部(外语教研室)、思想文化研究所、高教研究所

  2、统计要求:

     ① 为了方便各二级单位进行统计,科技与产业处将《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管理系统》(网络版)挂在网上,届时请各二级单位登录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管理系统网后(网址http://211.70.255.143:8080/school),输入本部门的用户名和密码(各系部及部门的用户名和密码与科技与产业处联系索取),即可进入本系部的数据统计系统。

    ② 填报《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管理系统》基础数据的情况说明:

     a、原数据库里可能会有部分本系部本部门人员的基础数据,如数据有误,例:出生日期、职称、学科方向等有误请予以改正,如原数据库中无该人员数据的请新增人员录入。所有人员的基础数据应录入完整,教育部组成的专家库人员将以此录入数据为准。

     b、学术会议录入要求是2011年本院部主办的省级以上学术会议。

     c、各二级单位请不要再进行项目数据录入,项目数据由科技与产业处录入。

    ③ 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各有关系部及部门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对所填写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填报数据务必在2012110前完成,过期将视为自行放弃。

三、关于2011年度学院科研成果统计

 由于我院今年的科研成果统计采用数字化校园里的论文和成果登记系统,希望各二级学院在完成好教育部的两个统计基础上,还要提醒教职工在数字化校园中登记个人的科研成果。相关的登记方法请咨询科技处或现教中心,各二级学院主管科研工作的负责同志请多留意登记程序,负责培训各所属院、部教职工的成果登记工作。另外,院、部负责汇总上报科技处本单位2011年科研成果统计情况时,要将本单位本年度的科研工作总结、明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具体材料包括科研工作计划、总结、参加会议情况和科研获奖以及社会服务情况)电子稿和纸质稿件各一份盖章后上交科技处留存备案。同时友情提醒各位教职工:数字化校园的科研管理系统现在处于试运行阶段,如果运行正常,以后全院的科研成果统计需要随时登记、随时上报。在论文成果登记和科研项目结题登记过程中将全部通过系统完成审核,建议老师们多熟悉数字化校园的科技登记管理系统。

  1、统计年限与统计内容

   ① 统计年限:201111--20111231

   ② 统计内容:教职工以我院名义取得的各种科技成果及其获奖情况、我院从事科技服务所得收入情况等;

  2、统计要求:

   ① 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有ISSNCN号或至少其一);

   ② 获奖的论文(政府奖);

   ③ 出版的专(编、译)著及教材;

   ④ 申请或获得专利;

   ⑤ 各单位举办的各类学术报告;

   ⑥ 获得的各级各类科技奖励;

   ⑦ 横向科研;

   ⑧ 对外技术服务。

  3、统计注意事项

   ① 所统计的每篇论文需提交复印件一份:

    a、 封面:包括首封,底封以及能全面反映该刊物主要信息的插页等,比如刊号、收录情况等;

    b、 目录:涵盖本刊物该期内容的中英文目录,特别是有自己姓名的目录页等;

    c、论文:能体现作者排名和我院署名的,以及文章所在期刊页码数和期刊数等信息的内容。

  ② 核心期刊除了复印件以外,尚需提供原件;一般期刊由各二级学院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的真实性。

  ③ 每部著作需提交封面、前言、版权信息页及目录的复印件及原件一本。

  ④ 科技成果获奖证书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
对外技术服务的经费统计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尚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⑥ 各单位将各项统计结果进行汇总后统一录入电子版,并按电子稿顺序排好(最好复印件首页注明电子稿中的序号和作者姓名),本次统计不接受个人资料报送。

  ⑦ 报送截止时间: 2012110前,请各单位务必将科技成果统计汇总表纸质件一份(签字盖章)及其电子版、科技成果的复印件和原件一并交科技与产业处。 

联系人:解恒凯,刘辉        联系电话:051683996028  工作QQ群:建院科技管理128037300(欢迎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加入,咨询相关事宜。)

附件部分:

1、学科分类代码.doc

2、2011年院级统计表.xls

3、国民经济关系代码.doc

4、科技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