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12-25浏览次数:1846

关于201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按照《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教字[2006]06号)文件精神,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学习优秀的学生、提高我校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学校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与特长,集中精力学好自己喜爱专业。现对2011级(普通高中考入)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申请条件和转专业指标:

1、报名申请条件

我校2011级普通高中全日制学生,经过一学期的基础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且符合接收专业对转入学生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均可自愿申请转专业学习。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前 1/3 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按期末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并根据06号文件规定的8类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1)已学的各类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

2)受过纪律处分的;

3)欠学校书费、学费的;

4艺术类与理工类不能互转;

5)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6)独立班级人数少于20人(等于)的。

85年制、对口单招、单招班级不进行转专业。

9)招生录取不同批次的不得互转。

10原则上建筑工程、工程造价2个专业不转进。

11)其他特殊情况按学院06号文件执行。

2转专业指标

教务处会同相关院(部),确定转专业名额,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平均每班允许转入名额1名。转出报名名额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平均每班2名掌握,由转出的二级学院院长签字。

二、转专业考核程序

根据申请转入该专业人数按期末数学和英语两门考试成绩总和排序,若没有数学课程的由转入院(部)提出替换课程。转入院(部)根据转入指标和报名学生情况初步审核,由转入的二级学院院长面试并签字。教务处审定后报院领导批准。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

1、申请填报志愿

120111228—201215日,学生自行申请并填报转专业申请表并交报本院(部)(在教务网站上下载)。截止报名时间16日,过时不候。

2审批程序:学生报名填表-辅导员审核是否欠费和处分-转出院长签字-转入院长面试签字-成绩审核-教务处长签字-主管院长审批。

2、转专业考核录取公示

220—23日教务处和转入专业院(部)根据申请指标和条件研究确定转专业名单,审定成绩。

 224-25日,教务处网上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3、办理转专业手续

227-29日,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教务科办理转专业手续,未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四、其他要求

1、转专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工作,保证转专业的公平、公正、公开,使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2、在进行转专业期间,申请转专业学生要在原班级按时上课,如出现其他问题由学生自行负责,在批准转专业申请后按通知要求执行。

3、已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允许再转回原专业或其它专业

附表一:转专业学生申请表(可下载)

附表二:2011年转专业申请审核汇总表

附件: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表一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现院(部):                  现专业:

姓名

 

班级

 

性别

 

学号

 

拟转专业

 

身份证号码

 

生源(省市)

 

转专业理由

 

 

家长是否同意:     申请人签字: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填已知考试和考查成绩)

数学

 

 

 

 

 

 

 

英语

 

 

 

 

 

考试总分

 

合计

 

 

 

 

 

 

 

 

 

班级排名

 

 

教学秘书

 

是否达前1/3

 

签字:       

辅导员意

是否有不及格课程和处分及文件规定的限制情况:

 

签字:        

转出院部

  

 

院长签字:        

转入院部

  

建议编入班级:

院长签字:        

教务处学籍审核意见

 

签字:      

教务处长

 

处长签字:      

主管院长

 

                             

此表交教务处,报名截止时间:201216日,过时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