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者:装饰学院发布时间:2013-10-19浏览次数:1745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江苏省委推进惩防体系“5+1”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七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苏教办监〔20135号)精神,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中国梦·廉洁情”为主题,以学校师生视角倡廉洁、行勤俭、树清风,积极推动学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促进广大干部师生树立勤俭廉洁意识,培育节约型校园文化,引领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内容

    1、观看《四风之害》与《廉政文化与人生格调》电教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教育片由校纪委、监察处提供。

2、开展廉洁书法比赛。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

3、开展廉洁绘画比赛。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4、创作表演艺术类节目。包括歌舞类节目和语言类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 开展廉洁文化创新活动。结合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有特色的廉洁文化创新活动。

    三、活动时间

    1016日—118日。

    四、组织评奖

    活动周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的作品、项目进行评选、表彰,并遴选优秀作品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

    1、报送材料及数量:书法作品、绘画作品原则上不少于2幅,创新项目不少于1个;表演艺术类作品有条件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选报。

    2、报送时间:2013118日前。

    3、报送要求:报送作品必须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教职工或学生自创,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书法类、绘画类作品均不需装裱,作品需注明单位、名称、类别、作者和联系电话。各项参评作品同时报送电子版(E-mailxzcatjw@126.com)和纸质版至纪委207室。

    五、活动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力求通过本次活动使廉洁文化真正入脑、入耳、入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