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2015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苏建院教〔2016〕10号)的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15级学生第二学期专业群内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陈志东
副组长:娄志刚、江向东、王子夺
成员:王炜、张鹏、王峰、丁岚、张薇薇、李提莲、史华伟、吴浩
二、实施原则
学生可按照自身爱好及特长,根据学院制订的规则和条件,在所修读的专业群中选择1~2个专业进行申报。
三、转专业要求
学院以满足学生需求为发展原则,同时今后根据学生第一志愿的选择情况,逐步通过教学资源的投入或调整达到基本与学生的选择相匹配。对于目前确实无法全部满足学生第一选择的专业,学院依据下列条件中的若干条件,科学、合理、简化的制订规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群内转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拟转入指标数,原则上为本专业当年招生总人数的15%,个别专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可以适当向上调整;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50%。
2.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必须满足班级前50%(按相应学期或学年期末成绩总分排名)。
3.具有下述情形不得转专业。
(1)艺术类与其它类不得互转;
(2)海外本科直通车、普通高考招生等不同生源类别之间不得互转;
(3)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的其它不能转专业的;
(4)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的(不含公选课程);
(5)经学校审核确定不能转的。
4.学生已经修读完课程,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并考核不及格、补考和重修的情况;
5.学生思想品德、遵纪和行为规范的表现,以及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
6.学生参加专业竞赛、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等获奖,以及社团、公益等活动的表现;
7.其他条件。
四、申报流程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须于2016年7月7日~7月15日完整填写《2015级第二学期后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稿上交到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吴浩老师处(0516-83996422;13776581854),过期按主动放弃处理。
五、录取规则
按全年的课程学习成绩(50%)+转入专业面试成绩(50%),按照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六、录取程序
学院2016年8月18日前最终确定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名单,并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填写《2015级第二学期后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审核合格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6年8月19日前报教务处汇总,经过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后,于2016年8月25日~31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要求通知学生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并在教务系统中做出相应的学籍变更处理。
附件:1. 2015级第二学期后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申请表
2. 2015级第二学期后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审核合格汇总表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2016年7月6日
附件:1.2015级第二学期后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2.2015级第二学期后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审核合格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