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企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者:装饰学院发布时间:2015-04-15浏览次数:3323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企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激励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在校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牢固树立专业成才的思想,增强服务社会意识,增进广大学生对社会、企业的了解,特设立“紫浪”“天力”“ 水立方” “中矿佳安”企业奖学金,以表彰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申请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企业奖学金条件

1、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2、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诚信,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申请学期的各门课程成绩全部及格且成绩总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

4、申请学期的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40%;

5、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6、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扎实的业务技能基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学期的奖学金评定活动:

1)受社会治安条例处罚者;

2)受校、学院通报批评(包括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3)个人量化考核在班级后30%。

7、同等条件下,班级干部、学生会干部优先。

三、各企业奖学金奖励名额、对象及金额

(一) 紫浪企业奖学金

1、奖励名额与金额:

一等奖2人    1500/人

二等奖6人    1000/人

三等奖12人   800/人

2、奖励对象:建筑装饰系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天力企业奖学金

1、奖励名额:20人

2、奖励金额:500元/人

3、奖励对象: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品学兼优学生。

(三) 水立方企业奖学金

1、奖励名额: 15名

2、奖励标准:500元/人

3、奖励对象:为室内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中矿佳安企业奖学金

1、奖励名额: 28名

2、奖励标准:400元/人

3、奖励对象:为建筑设计、园林、城规、古建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申请程序和评定办法

1、企业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期开学初评定上一学的企业奖学金。

2、由学生本人申请,班委与辅导员组成评定小组,根据评定条件择优推荐

3、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4在颁发奖金的同时颁发获奖证书,证书由学院统一制作并盖章后颁发。

 

办法二零一零日起实施。

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