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梦岩,男,园林15-1班学生;
余治青,男,园林15-1班学生;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周,两位同学打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决定给予胡梦岩、余治青同学警告处分。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五日
发布者:装饰学院发布时间:2016-11-29浏览次数:1527
胡梦岩,男,园林15-1班学生;
余治青,男,园林15-1班学生;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周,两位同学打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决定给予胡梦岩、余治青同学警告处分。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