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学生资助办法

发布者:装饰学院发布时间:2016-09-01浏览次数:2475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

1.贫困证明:村委会--->--->县三级盖章;

2.审批表(到校之后填写);

3.2000—4000/年。

临时困难补助

1.学生家庭突遭变故,暂时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等紧急情况;

2.本人提出申请,按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和金额;

3.每人每次200—1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1.从贫困生库中选择学生;

2.每学年连续两次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

3.5000/人。

国家奖学金:

1.在校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学生每学期均获得校级奖学金;

2.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测评位居二级学院前列;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8000/人。

勤工助学:

1.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2.服从用工部门的管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9月份申请,符合勤工助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公布的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和自身的实际进行申请,经辅导员、学院、学工处审批后,用工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学生实际择优录取;

4.岗位不同,薪酬不同。

企业奖学金:

专业对口的企业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300—2000/年。

少数民族奖学金

1.本校全日制在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

2.一等300/学期;二等200/学期;三等100/学期。

“绿色通道”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的生活用品大礼包、公寓用品或军训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