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如克·吐尼亚孜,男, 建设17-3班学生;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建设17-3班帕如克同学自本学期开学以来连续旷课达25个学时,班主任多次做工作,仍无视校规校纪,依旧我行我素,无视校规校纪。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六条之第三条规定,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给予帕如克严重警告处分;帕如克·吐尼亚孜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2018年3月29日
帕如克·吐尼亚孜,男, 建设17-3班学生;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建设17-3班帕如克同学自本学期开学以来连续旷课达25个学时,班主任多次做工作,仍无视校规校纪,依旧我行我素,无视校规校纪。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六条之第三条规定,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给予帕如克严重警告处分;帕如克·吐尼亚孜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