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洪,男,装饰16-1班学生;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装饰16-1班王小洪同学自本学期开学以来连续旷课达15个学时,班主任多次做工作,仍无视校规校纪,依旧我行我素,无视校规校纪。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六条之第三条规定,经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给予王小洪警告处分;王小洪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2018年3月29日
王小洪,男,装饰16-1班学生;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装饰16-1班王小洪同学自本学期开学以来连续旷课达15个学时,班主任多次做工作,仍无视校规校纪,依旧我行我素,无视校规校纪。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六条之第三条规定,经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给予王小洪警告处分;王小洪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