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发布者:装饰学院发布时间:2018-06-27浏览次数:2993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的通知》(苏建院教〔201873号)的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黄立营、陈志东

副组长:娄志刚、江向东、王子夺

成员:但功水、王炜、张鹏、石峰、邢洪涛、史华伟、翟胜增、王炼、张志荣、吴浩

二、转专业要求

根据学院制订的规则和条件,学生按照专业兴趣及爱好,在所修专业群中选择12个专业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拟转入指标数,原则上为本专业当年招生总人数的15%30%,个别专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可以适当向上调整;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50%

2.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可以自由申请。

3.具有下述情形不得转专业。

①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②艺术类与其它类之间,不得互转专业;

③不同录取批次之间不得互转,如普通高中招生与对口单独招生、学校提前招生、中外合作办学、“32”分段制专本连读、注册入学等学生,不得互转专业;

④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须于201872日~6日完整填写《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稿上交到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吴浩老师处(0516-8399642213776581854),过期按主动放弃处理。

四、材料审核

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审核及学生遵纪、行为规范表现进行综合审核评定。

五、录取规则

按全年的课程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六、录取程序

学院2018828日前最终确定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名单,并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填写《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审核合格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8830日前报教务处汇总,经过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后,于201897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要求通知学生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并在教务系统中做出相应的学籍变更处理。

  

附件:附件:1.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2. 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审核合格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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