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许歆岩记过处分、解淳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装饰学院发布时间:2018-10-29浏览次数:2838

许歆岩,男,园林17-3班学生,学12-615

  淳,男,园林17-3班学生,学12-622

20181018日晚,许歆岩到622宿舍串门聊天,解淳在电脑前忙自己的事情,许歆岩主动抚摸解淳的头发,两人因“是否同意抚摸头发”发生口角,解淳拿起床头架子,许歆岩回到自己宿舍拿了棍子,经过双方舍友劝阻,没有引发进一步的冲突;之后许歆岩打了解淳一拳,两人由舍友拉开。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条规定,经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给予许歆岩同学记过处分、给予解淳同学严重警告处分;许歆岩、解淳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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