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吴稳等11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者:装饰学院发布时间:2018-12-28浏览次数:2777

关于给予吴稳等11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装饰18-1吴稳

装饰17-3丁相娟

园林17-2陆茜茜

园林17-2任凯明

园林17-2曹宇凡

建设17-3周涛

建设17-3刘仕强

环艺17-2王莹

环艺17-1唐昕茹

环艺17-1王笛笛

环艺17-1王雪

根据2018年最新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二章第十五条,应当在学校居住的学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鉴于事后学生可以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深刻,悔改表现突出,经建筑装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决定,给予吴稳等11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逾期不予受理。

建筑装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228日星期五